因工作需要,我校现专项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师1名。
一、岗位计划
心理健康教师1名。招聘公告于2025年9月3日在湖北省人社厅及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程序及说明
(一)网上报名
我校2025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公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确定心理健康教师报名结果人员名单已于2025年12月21日在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过。
请通过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报名审核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全阶段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等)相关原件及其复印件材料(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地点在湖北理工学院X1栋1楼。
(三)考核
学校定于2026年1月17日及1月24日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请考生8:30到考场);
地点:J2三楼、四楼(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4日9:00-17:30(请考生8:30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心理测试将在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将于面试前3天,在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试范围
围绕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职业能力要求拟定。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全部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排序。
5.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政治审查和体检环节。
6.确定聘用人员
考察对象通过政治审查、体检后,经学校研究同意,给予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信息请关注学校网站陆续公布的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本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考生须遵守有关国家人事考试法律法规和学校考务组织要求,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反,视有关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本次招聘的心理健康教师须于2026年3月13日前到岗,报到时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正当理由未到岗的,学校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3月13日前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并在正式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及时来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报到的,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4.因拟聘人员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备考用品进入考场,请所有考生在正式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超时仍未参加考试者视为弃权)。
6.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关机、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信息接收失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7.笔试、面试成绩及其它信息将会及时在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pu.edu.cn/)公布。招聘信息如有变动,也将在上述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8.聘用后,拟聘用人员须在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上工作不少于8年。
9.联系电话:0714-6351472(校学工部)、0714-6354262(校人事处)。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