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21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简称《方案》)已公布。按照《方案》要求,对于新入职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需参加本次岗前培训。现将《湖北师范大学承训点关于开展2021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时通知转告新入职人员按要求参加本次岗前培训。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
湖北师范大学承训点关于开展2021年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黄石各高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的相关要求,我承训点将在2021年7月中旬开展2021年度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参加岗前培训,需符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的文件要求。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主要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将在2021年7月15日-20日进行。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线上学习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25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研修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各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学员须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校本研修须在8月27日前完成。
三、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1.《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2021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9月11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校初审合格后提交省中心,不合格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25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湖北师范大学)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高校须于2021年8月23-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校本研修于8月27日前完成。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7月14日-8月25日完成)。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两年)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网上报名与收费
1.网上报名及审核。各参训高校应及时通知参训及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高校须对报名人员的参训参考资格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系统中高校审核通过人员视为高校同意报送的最终确定人员(即缴费、参训、考试人员)。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和高校承担。
补考人员用户名: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X”与去年注册时填写的一致,注册时是大写就大写,是小写就小写)。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
参训高校确认时间:7月1-8日
承训点确认时间:7月9-10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39.100.64.169/
2.收费。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
(1)培训费440元由各高校统一收取后,以对公转账的形式交湖北师范大学承训点。缴费成功后可凭银行缴款单到我校财务处换领发票。
湖北师范大学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基本账户名称:湖北师范大学
账号:4205016072080000022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黄石沈家营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84802U
2. 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由各高校统一收取后,以现金形式交承训点,承训点收齐后统一上交至省高师中心。
以上所有费用请在7月10日前缴清。各高校缴清各项费用后,务必详细填写《2021年岗前培训缴费登记表》(此表另发)上转账信息发送至承训点工作人员邮箱1915356153@qq.com。
五、集中培训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7月15日—7月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集中培训地点: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大楼报告厅
六、有关要求
今年岗前培训工作要以“安全、平稳、科学”为目标,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保障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培训工作平稳顺利。
1.做好安全防控。集中培训阶段,参训学员要求持有健康码“绿码”,在参训前14天期间不要离鄂,每日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承诺书》,报到时将《承诺书》交承训点。培训前有发热(超过37.3℃标准体温)的学员,务必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检测。
参训学员每天至少准备2只口罩,培训期间均需佩戴口罩,使用后的口罩应弃入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学员在进食或喝水时应与周围学员保持一定距离,减少因摘下口罩而带来的风险。
2.把准培训目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各高校必须抓好新入职教师入口关,充分发挥岗前培训的引导和引领作用,为新入职教师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3.精心组织教学。各高校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按照可学、好学、有用、好用的原则,选聘一批师德正、水平高,有情怀、善创新的授课教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呈献给参训学员。选派经验丰富的班主任管理班务,并将授课教师和班主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纳入培训方案中。
4.严格组织管理。各承训点的集中培训和高校的校本研修均应加强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纳入集中培训、校本研修的考核指标中,将其结果作为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的重要依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旷课(请假)累计三个半天者,相应评分计为0分。高校须制定岗前培训工作方案,确保岗前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科教大楼407办公室)
联 系 人:石相玉 0714-6572927
湖北师范大学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