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了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提升青年教师科研学术水平,培养拔尖青年骨 干教师,带动学科专业建设上新台阶,提高我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根据《湖北理工学院 “东楚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湖理工发〔2020〕31 号)和《湖北理工学院 “东楚学子”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湖理工发〔2020〕37 号),开展 2020年“东楚学者”和“东楚学子”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报范围
面向校内优秀人才。
二、项目类别
东楚学者和东楚学子。
三、申报名额
2020年“东楚学者”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各部门推荐申报名额以所属优秀人才的实际业绩水平与能力来确定,兼顾学科重点与全面发展;
2020年学校“东楚学子”遴选人数控制在20人。
四、遴选申报条件
1.“东楚学者”的遴选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具体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理工学院 “东楚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湖理工发〔2020〕31 号)执行;
2.“东楚学子”的遴选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理工学院 “东楚学子”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湖理工发〔2020〕37 号)执行。
五、遴选程序
1.本人向所在教学院(部)申报;
2.教学院(部)审核、推荐;
3.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4.审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六、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认真组织。请各部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积极宣传,及时通知优秀人才积极申报。各部门要围绕我校“两个提升”发展战略和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深入挖掘和培养优秀人才,认真组织、规范推荐,确保人才质量。
2.严把审核推荐关。各教学院部是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确保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对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3.及时报送材料。各部门申报材料于9月18日前报送至校科研处。各部门除了提交申报人《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候选人推荐表》、《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子”候选人推荐表》外,还需要求申报人提供的相应支撑材料,并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并送至科研处。所在教学院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4.科研处、人事处于9月25日前组织专家初审。
5.科研处于9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6.审定结果由科研处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联系人:蔺绍江 张凡
联系电话:6357654
附件:
1.《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2.《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理工学院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