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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已阅读:   审核人:    编辑:郑老师 )

各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2年度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1231日前来校工作且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包括临床学院临床教师)

二、认定条件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岗前培训合格证);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博士研究生可免试普通话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我校统一指定为湖北理工学院医院),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15--926日前: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报名信息。注: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202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任教学科请参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附件2)。

(二)915--926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到人事处206室进行网报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924日前: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另需提交21白底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用于制证申报上传照片、体检照片、办证照片须为同一底片(不符合要求,一律不通过);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体检表1份(我校统一指定的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医院为湖北理工学院医院),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

7.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提供;

9.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原件仅供备查,请妥善回收。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6353290  

现场确认地点:X1206办公室

附件:12022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docx

     2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doc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