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统筹安排,《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认定工作方案》已公布(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岗位聘用现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9月10日之前报人事处备案),组织专班,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本次岗位聘用认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9月15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对所属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并进行直聘评议,将《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021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岗位异动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报人事处。
3、9月22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按照学校核定下达的空岗控制数对所属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查并进行空岗补员竞聘评议,该评议结果必须予以公示,并将符合聘用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2021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岗位异动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竞聘晋升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一览表》(见附件3)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材料和PDF各一份,PDF命名格式为:岗位等级-姓名-部门)报人事处。
空岗数只能在完全达到相应岗位等级条件的前提下才能使用,未达到相应岗位等级条件的,即使有空岗数亦不得使用(宁缺毋滥)。
4、10月10日前,人事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评议结果及岗位认定材料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认定。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6日
附件1:2021年湖北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认定工作方案
附件2:2021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岗位异动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3: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竞聘晋升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一览表